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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  作者:ckg103
--  发布时间:2007/9/11 12:01:28
--  致丁小玲女史

[按:此件原拟请裴伟小兄转发,昨晚、今早两次发函裴君,检查附件皆不能打开。才想到借《诗报》网传此信息。]

丁小玲先生:上星期听裴伟君言及,您对拙作《寄江南友人》诗用韵提出质询。因为不知道您的E-mail,又懒得走动,没能作一“说明”。今天突然“聪明”起来,想到请裴君“解铃”,倒是一绝好的途径。所以请裴伟先生转发此件。

《寄江南友人》是我二十一、二岁时所写。当时羈旅异地,处境困顿,手边几无书可读,更找不到《诗韵》之类的工具。正如王力先生说的“依照现代北方话,‘侵’可通 ‘真’……..”所以,我上了“方言”的当,稀里糊涂地“通”了一把。

按理说,“出韵”是严重犯律,该当付“烬”。但其中“知命轻来日,怜才惜此身”一联实难割舍。只得为自己找了些依据,存留下来。

宋黄朝英《缃素杂记》“郑谷与僧齐己、黄损等共定今体诗格云:“凡诗用韵有数格:一曰葫芦,一曰辘轳,一曰进退。葫芦韵者,先二后四;辘轳韵者,双出双入;进退韵者,一进一退。失此则缪矣。”((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》卷三十一引;魏庆之《诗人玉屑》卷二《诗体 下》亦引用此文。但不见于现存《缃素杂记》十卷正文内,编入《补辑》。)

前代诗人似乎也认可此说:姑举两例为证:

黄山谷七律《谢送宣城笔》诗:用 “须、无、鱼、书”四字
杨万里五律《小憩土坊镇新店》诗:用“轩、团、根、班”四字 

皆从此说。

“真”、“侵”分属上平、下平两部,似不为“邻韵”之属,能否通押,此处也举两例:

唐罗隐七律《燕昭王墓》在“侵”韵“寻、音、深、金”诸字后阑入“元”韵恩字;宋李曾伯七律《闷书》在“侵”韵“阴、心、琴、音”诸字前用了“真”韵春字。

足证拙诗之病可用“辘轳韵”之说予以解释。

退一步讲,当代人写近体诗间亦采用“新韵”,好象这已得到诗坛的认可。根据《诗韵新编》“音、心、身、人”四字均属“十五痕”韵部。那末也不必费事作解释,请代为添注“用‘新韵’”吧。

我此生不常写作,得以留存的更少更少。但颇为注意合律,免得为他人詬病。故作此解释,贻笑方家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