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梦看看这个,支持一下去。
二、请大赛各发起单位将本单位负责人(诗社社长、网站站长)的姓名(可以是具备常用ID的网名)、电话号码(常用座机和手持电话)、电子邮箱号码,以及所在诗社或网站报至大赛组委会临时邮箱:tianma6610@126.com; 三、请每个发起单位推荐一名负责人,或者版主作为初审评委,并及时将其姓名(可以是具备常用ID的网名)、电话号码(常用座机和手持电话)、电子邮箱号码,以及所在的诗社或网站报至大赛组委会临时邮箱:tianma6610@126.com。逾期未报,视为弃权;